一、指导思想
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、教育部颁发的《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》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体[2012]16号)和《2007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精神,做好有文艺特长学生教育的系统性与衔接工作,促进我校学生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。
二、招生项目
京剧艺术
三、招生对象
符合普陀区初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。
1、在相应学段近两年内荣获过全国、市教育系统组织的艺术比赛二等奖及以上,或区教育局组织的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。
2、市、区学生艺术团队的骨干团员,且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学生。
3、经区学校艺术教育专家组艺术专项考核认定的确有艺术特长的学生。
四、招生人数
符合文艺特长生招生条件、通过文艺专项测试的学生,由学校根据学生《成长记录册》的综合情况,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。招生人数为5人。
五、组织机构
成立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王浩军
副组长:侯瑞波
组员:于芩、陈鸿宁、茅利娣、武春燕、殷骏
联系人:陈鸿宁
咨询电话:56080919
六、工作流程
(一)
(二)
(三)4月26、27日,进行专项测试(京剧基本功),地点:本校艺术教室。
(四)
(五)
(六)5月底,签订录取协议。正式录取前,按自愿的原则,学校与拟录取的文艺特长生签订“特长生录取协议书”,保证其参加学校京剧项目活动。否则,学校可取消其文艺特长生资格,退回区教育考试中心,依据有关规定按普通学生重新予以安排。
宜川中学附属学校
NUL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