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07年12月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
为了整体推动学校教育改革,全面实施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,充分利用我校教育、教学、管理实践与科研成果的智力资源,建设“以理念领人、制度激人、平台推人”为核心的校本管理机制;为教职工的教育、教学、管理实践与科研成果提供交流平台,激发全校职工进行教育、教学、管理等专题研究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不断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,推动学校持续和谐发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
学校教育、教学、管理实践研究与科研成果展示,实行年会交流与评价制度。
第二章 年会召开的时间
第三条
教育年会是前两届学校科研年会的发展和延续,仍将保持每年度一届。一般于每年12月的第三个星期六在学校召开,会期为一个整天。2007年为学校第三届教育年会。
第三章 年会活动的原则
第四条
(一)针对性原则
活动要注重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研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。
(二)科学性原则
年会活动内容必须以教育实践为基础,以教育科学理论为依据。
(三)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
年会活动要突出理论指导实践,理论源于实践的指导思想。
第四章 年会承办部门
第五条
学校科研室负责拟订年会方案,并进行会前准备工作。其他部门根据会议要求,负责承办具体分解项目。
第五章 年会主题的确定
第六条
年会总的主题为“我们的任务、我们的行动、我们的足迹”。
第七条
每年度的主题由科研室提出初步意见,由校务会议研究、审核确定。
第八条
年会主题应贴近学校办学实际,体现该年度学校的工作重点。要本着“理念领人、制度激人、平台推人”的指导思想,围绕“我们的任务、我们的行动、我们的足迹”这一总的主题和年会主题,总结经验、展示成果、树立典型、明确导向,激发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改革、建设、发展的信心和为实现学校的战略发展目标而不懈努力的决心。
第九条
每届年会确定1-2个研究主题。教育年会所上报、展示的成果汇总后,根据考核制度以积分的形式纳入学年职级评价的相应指标中(教育年会积分表见附表);学校对部分优秀成果请专家进行指导、修改,并推荐到相关杂志社发表。
第六章年会的主要议程
第十条
(一)年会主题报告;
(二)教育生活课程的开发与实施、教师专业成长、课堂教学研究、管理创新等成果展示;
(三)教科研论文交流;
(四)教工快乐月末活动;
(五)颁奖仪式。
第七章 年会的奖项设置
第十一条
(一)专业成长奖
1.综合类
(1)特殊贡献奖(校务会) (2)党员师范岗(党支部)
(3)综合成果奖(科研室)
2.教育教学类
(1)师德风范奖(党支部、工会) (2)育人能手奖(教导处、德育)
(3)教学能手奖(教导处、教学) (4)课程开发奖(教导处、科研)
(5)辅优贡献奖(教导处、教学) (6)学生喜爱奖(教导处、团队)
3.管理服务类
(1)管理优胜奖(校务会) (2)服务能手奖(教总两处)
(二)年会征文奖(科研室)
1.德育主题奖 2.管理主题奖 3.教学主题奖 4.服务主题奖
(三)其他类别奖(办公室)
根据每一届年会开展的单项主题活动确定奖项。如,2007年度年会因开展网上论坛活动,故设立网上论坛奖。
(四)评奖办法
1、各奖项对应职能部门制定评奖的方案,并报校行政会讨论通过。
2、各职能部门根据方案进行评选,于年会召开的前一周把需要表彰人选名单、所有参选的材料和集体讨论的会议记录一并报告给“年会会务小组”(校长办公室)汇总、审核。
3、各奖项评选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力求突出实绩,树立典型,具体推选人数由各职能部门确定。
4、如部分奖项参选人数较少,按“宁缺毋滥”的原则少选或不选。
(五)奖励办法
1、“专业成长奖”的十个分项奖,有两种设奖办法:一是不分等第,获奖者以奖项名称命名;二是分成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,具体获奖人数根据当年参选情况确定,并报“年会领导小组”审定。所获奖项于当年教育年会上颁发奖状和奖金。
2、“年会征文奖”的四个分项奖,评选时可以分成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,具体获奖人数根据当年参选人数和论文质量由“论文评审小组”确定,并报“年会领导小组”审定。所获奖项于当年教育年会上颁发奖状和奖金。
3、“其他类别奖”根据当年参与人数和活动质量确定奖项,并报“年会领导小组”审定。所获奖项于当年教育年会上颁发奖金。
第八章 年会代表的组成
第十二条
(一)全体教职工;
(二)特邀专家、学者列席会议或作专题讲座;
(三)邀请区教育局领导、总校领导参加;
(四)邀请科研室、德育室、教研室及兄弟学校领导参加;
(五)“学校家长委员会”成员;
(六)邀请街道、社区代表参加。
第九章 年会的经费保障
第十三条
年会所需经费,主要为会务费、领导专家报告(授课)费、教科研成果奖励费和全体教工参与奖励费。
第十四条
年会各项经费均纳入学校经费预算,年会经费专款专用。
第十章 附则
第十五条
本条例学校制定,行政会议讨论通过,并由校长室负责解释。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试行。
上海市宜川中学附属学校
2007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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